張愛玲遺產執行人宋以朗 - 亞洲週刊
一位純粹的美國統計學博士宋以朗,因父母與張愛玲的因緣成了張愛玲唯一的遺產繼承和執行人。他坦承不愛看小說,不懂欣賞張愛玲,但卻以理科生的嚴謹態度,還原了張愛玲遺落世間的傳奇。
在《小團圓》香港發布會上見到宋以朗,二十多個記者簇擁著,隻身站在中間,背後是張愛玲那張著名的大幅黑白照片,手中捧著《小團圓》,配合地做出看書的造型。他的笑容被閃光燈打成一片白色,顯得有些僵硬。
從《色,戒》手稿展示,到舉辦張愛玲展覽,再到力促《小團圓》出版,這個六十歲的男人似乎已經被媒體和公眾視作「張愛玲代言人」。
他的父親宋淇,筆名林以亮,是世界七大《紅樓夢》翻譯專家之一;母親鄺文美,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,到香港後在美國新聞處工作,以方馨為筆名,翻譯世界名著。宋淇夫婦是張愛玲生前的摯交好友,張愛玲將全部的遺產留給了他們。
一九九六年,宋淇去世;二零零七年,鄺文美去世。宋以朗繼承了父母的遺產,也順其自然地,接下了照看和管理張愛玲遺物的責任。
在 此之前,他對這位文壇「祖師奶奶」並不感興趣,也沒怎麼看過她的小說。他年輕時就離開香港,在美國念到統計學博士,做了十幾年傳媒調查,後來成為世界第二 大統計公司KMR的顧問,二零零三年回到香港後,最著名的副業,是創始了博客「東南西北」(http://zonaeuropa.com)。
這個博客致力於將許多中文媒體、論壇、博客的內容翻譯成英文,視角細膩,緊貼公民社會動態,現已成為西方駐華媒體記者的重要參考,亦有媒體人戲稱,宋以朗一個人的博客卻「比路透還路透」。
總之,若不是父親宋淇的關係,宋以朗幾乎是一個純粹的專業人士,獨居在九龍加多利山樹蔭護佑下的一處低調住宅內,不愛看小說,以理科生的方式鑽研在自己的工作裏,生活簡樸。
可是這屋子偏偏不普通,父母留下的兩百平米空間裏,到處是張愛玲的影子。她的手稿、書籍、信件、衣服、鞋帽,幾乎所有的東西,在一九九五年她離世後,都由朋友從美國寄了來,交給宋淇夫婦保管。
「這 些東西原先一直是散落在各個抽屜的,這裏有點,那裏有點」,宋以朗說,在二零零七年之前,父母並未集中整理過張愛玲的遺物,直到二零零七年底母親過身,他 才清楚這件事情現在成了自己的責任。「許多事需要我做決定,但我不能說如果我是張愛玲,會怎樣怎樣做,所以我需要看以前的書信,看看有什麼指示。於是我把 遺物集中起來,然後按照年份去梳理。」就是在這個過程裏,宋以朗找出了《色,戒》的手稿,找出了張愛玲尚未發表的中文作品、英文小說,也在她與父母六百多 封通信中,發現了《小團圓》的來龍去脈。
他不斷解釋他用「simulation」推理法(流程類比),最終決定讓《小團圓》面世。早春的一個下午, 陽光穿過涼台上恣意長著的花草照進房間,當宋以朗坐在堆滿張愛玲手稿的桌前,一板一眼講起這些時,那情形很有趣。
想 做張愛玲知音的人很多,他們傳播她的作品,熱愛她的文字。宋以朗卻從不是,他只是盡自己的責任,以理科生的嚴謹態度,處理這位父母故交留下的東西,他並不 希望懂得她,「我沒有這麼好的欣賞能力」,他甚至從不談自己的看法,只致力於還原張愛玲的原意,盡量忠實,盡量公平,盡量因循規則。
說實話,對待祖師奶奶留下的一切,還能想到比這更好的方式嗎?
為什麼要出版《小團圓》?怎麼看之後面對的爭議?
我 是在整理父母與張愛玲的通信時發現這件事的。幸好張愛玲從不打電話,所有的事都在書信裏面。具體的理由我用了很多篇幅在《小團圓》的前言裏做了解釋。七六 年她給我父母的信裏說已經寫完,希望出版或者連載;後來父母勸她,事情擱置了;一九九二年她在跟著遺囑的一封信裏說「《小團圓》小說要銷毀」,但是後面還 有一句,「這些我沒細想,過天再說」。那是一封信,不是遺囑。你再往後看,果然,在一九九三年的通信裏,她又曾和出版社的編輯說,要繼續修改《小團圓》。 我不是張愛玲,我沒有資格說張愛玲今天會怎樣怎樣,我只能回到最初的情況:當年若不是我父親把關,指出胡蘭成與台灣政治的問題,《小團圓》已經在一九七六 年發表了。既然這些問題在今天已不再存在,那我決定直接發表當時的原稿。這是我的決定,未必人人都會同意,但我至少希望,你們在評論這件事的時候要尊重事 實。
你是什麼時候看的《小團圓》小說?
《小團圓》手稿我是今年年初看到的。這個決定,沒看過手稿已經決定 了。出版的決定和她寫什麼沒有關係。第一,我不認為我有資格批評別人的文學價值;第二,這是純粹根據一九七六年的要求做出的。她儘管後來修改很多次。但是 她當初寫完,寄出來,打算刊登的時候,她是滿意的。皇冠希望我寫序,寄了手稿副本給我,我看了手稿才覺得,如果當初看過原稿,那不管我的決定是什麼,銷毀 一定是不可能的。六二八頁,一個個字從初稿謄抄過來,你看得見那個心血,我真是沒膽說要銷毀。我也沒找到修訂本。她說過修改,也許是有想法,沒有完成。 《小團圓》現在出,不會像當年那麼厲害,因為書裏所有的人差不多都過身了。如果真是一九七六年出,姑姑、弟弟都在世,真的寫了出來,會很不好。張愛玲曾經 在小說裏寫親戚的事,親戚與她反目成仇。但你要知道,她一九七六年真的是這麼寫的,真的就是打算出的,不在乎別人的反應。
聽說《小團圓》與《色,戒》是同期創作?
對, 我查閱書信的時候也發現了這個事情。一九七四年,張愛玲寫《色,戒》的第一個版本時,她筆下的女主角是個真正的國統特務。但是宋淇回信給她說不行啊,國民 黨的人怎麼能出錯,這是政治問題,會過不了審查。於是她就擱下了,轉過去寫《小團圓》,等她寫完《小團圓》,我爸爸又跟她說不行,胡蘭成的內容很敏感,還 是出不了。於是她又回去再寫第二稿的《色,戒》,把女主角改成一個學生話劇演員。這才出版。所以你在《色,戒》裏可以看到《小團圓》的影子,那句「這個人 是真愛我的」,一模一樣地出現了。
你小時候見過張愛玲嗎?對她有印象嗎?
見過,是在香港。第一次見張愛玲 不會記得,那是一九五二—一九五五年,她來香港找工作,我爸爸當時在美國新聞處,在報紙登廣告徵求翻譯,結果在應徵信裏看到了張愛玲的名字。那時張愛玲已 經很有名,爸爸很驚訝,啊,張愛玲,就立刻請她過來。張愛玲不會說廣東話,所以和廣東人很隔膜,後來碰到我媽媽是上海人,家庭背景也好,有學養,就成了好 朋友。我們住在北角,張愛玲就在我們家附近租了一間房,好似叫「春濃台」。但那時我三歲到六歲,家裏大人出出入入很多,記不得誰是誰。張愛玲一九五五年移 民去美國,第二次結婚,一九六一年丈夫得病,需要錢,她回來香港幫電影公司寫劇本。剛回來的時候在花墟那裏租房,後來房子退了,劇本沒寫完,就在我家住了 兩個星期。那時我十二歲左右,有印象了,只記得一個高高瘦瘦的女人,不算漂亮,講上海話,她不會講廣東話,不會和小孩玩,但會在旁邊觀察你。
後來張愛玲去世了,她的遺物怎麼處理?
她 的遺囑裏寫明了三點:第一,所有的遺物給宋淇夫婦;第二,火葬,骨灰擺在沒有人的地方。這一點是不可能的,因為美國和香港是不許在陸地撒骨灰的,所以最後 骨灰灑進大海。第三,是要求一個叫林世同的建築師做遺囑執行人。張愛玲去世後,房東通知了林世同,林世同聯繫了我父母,處理遺產的交接。有些東西是實物, 碗碟冰箱這些就沒有寄過來,但是唇膏、衣服、鞋子、書籍、書信、手稿都寄來了香港,還包括了三個假髮。有些東西我媽媽是立刻丟掉了的,比如有很多對膠拖 鞋,一模一樣的,不知是哪裏大減價,買了很多,沒穿過的。還有銀行裏的錢,林世同也匯給了我爸爸媽媽。另一部分無形的,就是所有版權。後來,有些東西交給 了台灣皇冠出版社拿走。包括一些手稿、衣服鞋子等等,他們可以做一些巡迴展覽。在《沉香》那本書裏的照片,就是他們展覽的情況。《小團圓》的手稿也是一九 九五年底就交給皇冠的。二零零七年後,整理信件花了很多時間,張愛玲有個很不好的習慣,落款不寫年份,只寫日期。所以要按照時間排序,如果要看出是哪一 年,就必須要看裏面的內容,再去來往的信件核對。
你看了這麼多信件,會有很多私密的東西。究竟張愛玲在你心中是怎樣的形象?
哎呀這個好難講。我不會這麼去想問題……如果這樣就不適合去做統計學,你預設了立場,不論是人還是事,如果有觀點,都會影響你的判斷。
信裏面的張愛玲是怎樣一個人呢?
好複雜。她是個好複雜的人,很多事很難捉摸。你看信,信裏面出現的是一個完全不同的人,和小說很不一樣。看信的時候,常常會覺得很愕然:啊,這樣都行。
有 些信純粹是文學討論,比如這一個字、這一個詞究竟要怎麼用,你看不出這個人的性格;另外有些信,你會覺得她真是一個脆弱的女孩子。還有一些,就讓你覺得非 常動人。在那封和遺囑有關的信裏,她講起寄了份遺囑過來,又說到,前幾晚,「我就坐在這裏,想起舊時的事情」,一邊想就一邊自己講話給自己聽。她說她一直 有個想像中的談話對象,「這麼多年來,我媽媽都是我的談話對象,永遠不會有第二個」。
在《小團圓》香港發布會上見到宋以朗,二十多個記者簇擁著,隻身站在中間,背後是張愛玲那張著名的大幅黑白照片,手中捧著《小團圓》,配合地做出看書的造型。他的笑容被閃光燈打成一片白色,顯得有些僵硬。
從《色,戒》手稿展示,到舉辦張愛玲展覽,再到力促《小團圓》出版,這個六十歲的男人似乎已經被媒體和公眾視作「張愛玲代言人」。
他的父親宋淇,筆名林以亮,是世界七大《紅樓夢》翻譯專家之一;母親鄺文美,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,到香港後在美國新聞處工作,以方馨為筆名,翻譯世界名著。宋淇夫婦是張愛玲生前的摯交好友,張愛玲將全部的遺產留給了他們。
一九九六年,宋淇去世;二零零七年,鄺文美去世。宋以朗繼承了父母的遺產,也順其自然地,接下了照看和管理張愛玲遺物的責任。
在 此之前,他對這位文壇「祖師奶奶」並不感興趣,也沒怎麼看過她的小說。他年輕時就離開香港,在美國念到統計學博士,做了十幾年傳媒調查,後來成為世界第二 大統計公司KMR的顧問,二零零三年回到香港後,最著名的副業,是創始了博客「東南西北」(http://zonaeuropa.com)。
這個博客致力於將許多中文媒體、論壇、博客的內容翻譯成英文,視角細膩,緊貼公民社會動態,現已成為西方駐華媒體記者的重要參考,亦有媒體人戲稱,宋以朗一個人的博客卻「比路透還路透」。
總之,若不是父親宋淇的關係,宋以朗幾乎是一個純粹的專業人士,獨居在九龍加多利山樹蔭護佑下的一處低調住宅內,不愛看小說,以理科生的方式鑽研在自己的工作裏,生活簡樸。
可是這屋子偏偏不普通,父母留下的兩百平米空間裏,到處是張愛玲的影子。她的手稿、書籍、信件、衣服、鞋帽,幾乎所有的東西,在一九九五年她離世後,都由朋友從美國寄了來,交給宋淇夫婦保管。
「這 些東西原先一直是散落在各個抽屜的,這裏有點,那裏有點」,宋以朗說,在二零零七年之前,父母並未集中整理過張愛玲的遺物,直到二零零七年底母親過身,他 才清楚這件事情現在成了自己的責任。「許多事需要我做決定,但我不能說如果我是張愛玲,會怎樣怎樣做,所以我需要看以前的書信,看看有什麼指示。於是我把 遺物集中起來,然後按照年份去梳理。」就是在這個過程裏,宋以朗找出了《色,戒》的手稿,找出了張愛玲尚未發表的中文作品、英文小說,也在她與父母六百多 封通信中,發現了《小團圓》的來龍去脈。
他不斷解釋他用「simulation」推理法(流程類比),最終決定讓《小團圓》面世。早春的一個下午, 陽光穿過涼台上恣意長著的花草照進房間,當宋以朗坐在堆滿張愛玲手稿的桌前,一板一眼講起這些時,那情形很有趣。
想 做張愛玲知音的人很多,他們傳播她的作品,熱愛她的文字。宋以朗卻從不是,他只是盡自己的責任,以理科生的嚴謹態度,處理這位父母故交留下的東西,他並不 希望懂得她,「我沒有這麼好的欣賞能力」,他甚至從不談自己的看法,只致力於還原張愛玲的原意,盡量忠實,盡量公平,盡量因循規則。
說實話,對待祖師奶奶留下的一切,還能想到比這更好的方式嗎?
為什麼要出版《小團圓》?怎麼看之後面對的爭議?
我 是在整理父母與張愛玲的通信時發現這件事的。幸好張愛玲從不打電話,所有的事都在書信裏面。具體的理由我用了很多篇幅在《小團圓》的前言裏做了解釋。七六 年她給我父母的信裏說已經寫完,希望出版或者連載;後來父母勸她,事情擱置了;一九九二年她在跟著遺囑的一封信裏說「《小團圓》小說要銷毀」,但是後面還 有一句,「這些我沒細想,過天再說」。那是一封信,不是遺囑。你再往後看,果然,在一九九三年的通信裏,她又曾和出版社的編輯說,要繼續修改《小團圓》。 我不是張愛玲,我沒有資格說張愛玲今天會怎樣怎樣,我只能回到最初的情況:當年若不是我父親把關,指出胡蘭成與台灣政治的問題,《小團圓》已經在一九七六 年發表了。既然這些問題在今天已不再存在,那我決定直接發表當時的原稿。這是我的決定,未必人人都會同意,但我至少希望,你們在評論這件事的時候要尊重事 實。
你是什麼時候看的《小團圓》小說?
《小團圓》手稿我是今年年初看到的。這個決定,沒看過手稿已經決定 了。出版的決定和她寫什麼沒有關係。第一,我不認為我有資格批評別人的文學價值;第二,這是純粹根據一九七六年的要求做出的。她儘管後來修改很多次。但是 她當初寫完,寄出來,打算刊登的時候,她是滿意的。皇冠希望我寫序,寄了手稿副本給我,我看了手稿才覺得,如果當初看過原稿,那不管我的決定是什麼,銷毀 一定是不可能的。六二八頁,一個個字從初稿謄抄過來,你看得見那個心血,我真是沒膽說要銷毀。我也沒找到修訂本。她說過修改,也許是有想法,沒有完成。 《小團圓》現在出,不會像當年那麼厲害,因為書裏所有的人差不多都過身了。如果真是一九七六年出,姑姑、弟弟都在世,真的寫了出來,會很不好。張愛玲曾經 在小說裏寫親戚的事,親戚與她反目成仇。但你要知道,她一九七六年真的是這麼寫的,真的就是打算出的,不在乎別人的反應。
聽說《小團圓》與《色,戒》是同期創作?
對, 我查閱書信的時候也發現了這個事情。一九七四年,張愛玲寫《色,戒》的第一個版本時,她筆下的女主角是個真正的國統特務。但是宋淇回信給她說不行啊,國民 黨的人怎麼能出錯,這是政治問題,會過不了審查。於是她就擱下了,轉過去寫《小團圓》,等她寫完《小團圓》,我爸爸又跟她說不行,胡蘭成的內容很敏感,還 是出不了。於是她又回去再寫第二稿的《色,戒》,把女主角改成一個學生話劇演員。這才出版。所以你在《色,戒》裏可以看到《小團圓》的影子,那句「這個人 是真愛我的」,一模一樣地出現了。
你小時候見過張愛玲嗎?對她有印象嗎?
見過,是在香港。第一次見張愛玲 不會記得,那是一九五二—一九五五年,她來香港找工作,我爸爸當時在美國新聞處,在報紙登廣告徵求翻譯,結果在應徵信裏看到了張愛玲的名字。那時張愛玲已 經很有名,爸爸很驚訝,啊,張愛玲,就立刻請她過來。張愛玲不會說廣東話,所以和廣東人很隔膜,後來碰到我媽媽是上海人,家庭背景也好,有學養,就成了好 朋友。我們住在北角,張愛玲就在我們家附近租了一間房,好似叫「春濃台」。但那時我三歲到六歲,家裏大人出出入入很多,記不得誰是誰。張愛玲一九五五年移 民去美國,第二次結婚,一九六一年丈夫得病,需要錢,她回來香港幫電影公司寫劇本。剛回來的時候在花墟那裏租房,後來房子退了,劇本沒寫完,就在我家住了 兩個星期。那時我十二歲左右,有印象了,只記得一個高高瘦瘦的女人,不算漂亮,講上海話,她不會講廣東話,不會和小孩玩,但會在旁邊觀察你。
後來張愛玲去世了,她的遺物怎麼處理?
她 的遺囑裏寫明了三點:第一,所有的遺物給宋淇夫婦;第二,火葬,骨灰擺在沒有人的地方。這一點是不可能的,因為美國和香港是不許在陸地撒骨灰的,所以最後 骨灰灑進大海。第三,是要求一個叫林世同的建築師做遺囑執行人。張愛玲去世後,房東通知了林世同,林世同聯繫了我父母,處理遺產的交接。有些東西是實物, 碗碟冰箱這些就沒有寄過來,但是唇膏、衣服、鞋子、書籍、書信、手稿都寄來了香港,還包括了三個假髮。有些東西我媽媽是立刻丟掉了的,比如有很多對膠拖 鞋,一模一樣的,不知是哪裏大減價,買了很多,沒穿過的。還有銀行裏的錢,林世同也匯給了我爸爸媽媽。另一部分無形的,就是所有版權。後來,有些東西交給 了台灣皇冠出版社拿走。包括一些手稿、衣服鞋子等等,他們可以做一些巡迴展覽。在《沉香》那本書裏的照片,就是他們展覽的情況。《小團圓》的手稿也是一九 九五年底就交給皇冠的。二零零七年後,整理信件花了很多時間,張愛玲有個很不好的習慣,落款不寫年份,只寫日期。所以要按照時間排序,如果要看出是哪一 年,就必須要看裏面的內容,再去來往的信件核對。
你看了這麼多信件,會有很多私密的東西。究竟張愛玲在你心中是怎樣的形象?
哎呀這個好難講。我不會這麼去想問題……如果這樣就不適合去做統計學,你預設了立場,不論是人還是事,如果有觀點,都會影響你的判斷。
信裏面的張愛玲是怎樣一個人呢?
好複雜。她是個好複雜的人,很多事很難捉摸。你看信,信裏面出現的是一個完全不同的人,和小說很不一樣。看信的時候,常常會覺得很愕然:啊,這樣都行。
有 些信純粹是文學討論,比如這一個字、這一個詞究竟要怎麼用,你看不出這個人的性格;另外有些信,你會覺得她真是一個脆弱的女孩子。還有一些,就讓你覺得非 常動人。在那封和遺囑有關的信裏,她講起寄了份遺囑過來,又說到,前幾晚,「我就坐在這裏,想起舊時的事情」,一邊想就一邊自己講話給自己聽。她說她一直 有個想像中的談話對象,「這麼多年來,我媽媽都是我的談話對象,永遠不會有第二個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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