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報》聲明
今年5月13日,《明報》出版的副刊《星期日生活》,其中一篇文章轉載《中大學生報》的情色問卷14條問題,影視處較早前將該篇文章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。淫褻物品審裁處將該文章
暫定為第二類不雅物品。《明報》不同意評級,會盡快要求審裁處進行覆核,有需要時會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。
明報總編輯張健波強調,該篇文章出自資深教育工作者手筆,雖然 文章引用了問卷的14條問題,但並無引述答案。文章中提供了3款不同答案——乖學生、基層人士和「象牙塔」學者的答案,目的是引發讀者作多元思考,讓事件 能夠進一步深入討論,絕對無意渲染色情,文章的整體顯著效果並非不雅。
至於《明報》本周一(5月21日)刊登的報道〈7員評學生報 不及一級鹹古〉,目的是透過比較過去淫褻物品審裁處的評級結果,探討今次事件反映審裁處評級制度的流弊,各審裁員的身分及評級意見,均如實客觀地呈現在讀者眼前。
至於報道會否對《中大學生報》的評級構成影響,《明報》重申, 在有關報道之前,不論是其他審裁員、坊間論者、普羅市民,甚至是中大校方本身都曾就《中大學生報》的內容是否不雅作出評論,相反,《明報》的報道本身不帶 任何價值判斷,只呈現各審裁員的觀點,而有關報道刊登之日,《中大學生報》編委會提出的覆核,尚未排期聆訊,司法程序並未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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